|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号(关于调整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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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cshipping.com 2008-02-25 09:27:56 编辑: 中国国际航贸网 | |
一、调整磷酸氢二铵(税则号列:31053000)、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则号列:31054000)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自2月15日至9月30日税率提高至35%;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仍实行20%的税率。 二、对部分含磷复合肥(税则号列:31052000、31055900、31056000)开征出口暂定关税,自2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税率;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20%的税率。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办公厅 来源:海关总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