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贸网 / 首页 | 商务 | 资讯 | 人才 | 学院 | 工具 | 查询 | 爱问 | 社区 | 博客圈子 / 通行证
新闻中心    首页 > 资讯中心 > 考试培训 > 正文

外销员外贸综合业务辅导:国际贸易的分类

http://www.cncshipping.com 2007-02-07 16:56:56 编辑: 中国国际航贸网

 

 国际贸易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国际贸易的分类也不一样。要重点掌握)
 1、 以货物的移动方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

(1)出口贸易:一国将生产和加工的商品运往他国市场出售,称为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2)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称为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称为贸易顺差。(也叫做出超)。
出口额小于进口额,称为贸易逆差。(也叫做入超)


(3)过境贸易:凡一国向另一过出口的商品要通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

 2、以国境和关境划分为标准:(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1)总贸易是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所有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2)专门贸易是以货物经过关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所有进入本国关境的货物一律计入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关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3、以商品的内容划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货物贸易又称有形贸易、商品贸易,指各种有形的、看得见的商品的贸易。


(2)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服务贸易又称无形贸易,指国际间各种无形商品即服务的进出口。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当中指出,服务贸易是指:参见教材第10页倒数第8—第11行。有4种形式:
①跨境提供: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②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③商业存在,通过任何在其他成员方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④自然人移动: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的服务。

(3)知识产权贸易:是指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产品作为标的的贸易。
按照WTO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版权(相当于我国的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

4、以货物的载运方式划分:(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分为:
(1)陆路贸易;
(2)海路贸易;
(3)空运贸易;
(4)邮购贸易


发表评论

全部资讯搜索

评论】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

·外销员考试综合辅导:外销员知识系列问答 (2006-12-27 17:07)
·国际经贸学院外销员资格考试培训班招生 (2006-09-12 21:05)
·外销员初学者10小时快速外贸入门操作15讲(2) (2006-10-12 15:05)
·外销员英语口试答题须知 (2006-09-29 17:59)
·外销员考试:海运词汇的复习资料 (2006-10-21 16:29)
·外销员:外经贸综合业务考试大纲2 (2006-09-29 17:11)
·2007年外销员国际贸易(1-4) (2007-01-05 14:43)
·外销员考试辅导资料:贸易、海运单证的缩写 (2007-01-25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