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保险败诉 大豆运输中发霉货主获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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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cshipping.com 2006-09-15 00:15:19 编辑: 中国国际航贸网 |
5万多吨巴西大豆在运输中发霉受损,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由拒绝货主索赔。 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没有依法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无效。2004年4月15日,广东富虹油品有限公司从国外购买了57750吨散装巴西大豆,委托“韩进大马”轮承运。货物起运前,油品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一切险,支付了16多万元保险费。两个月后,货轮抵达湛江港,由于等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为这批进口大豆颁发的检疫许可证,直到8月1日才开始卸货。卸货前,油品公司对大豆抽样时发现有霉变、受损现象,立即通知平安公司。经检验表明,“韩进大马”轮从启航至靠泊卸货期间,舱内一直通风不良,产生高温和舱汗是导致大豆霉变、烧伤、热损的重要原因之一,5868吨大豆全部受损。油品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却因“属于保险单免责条款”而遭到拒绝,无奈下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法院审理认为,油品公司虽然在投保单上选择投保一切险等险别,但没有写明承保范围、除外责任等险别内容,不能推定他明确了解除外责任条款。被告邮寄保险单给原告,而不是当面签发,不能推定被告对原告明确说明了除外责任条款。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内当事人,而被告签发的保险单却以英文规定除外责任,不便于原告了解和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对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除外责任条款。因此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判定平安公司向油品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货损检验费等施救费用合计1776多万元。一审判决后,平安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审理维持原判,近日赔偿金全部给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