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自2004年1月至今年10月,内地进口享受“零关税”优惠的香港产货物总值达3.5亿美元,减免关税2.1亿元人民币,进口澳门产货物总值110.92万美元,减免关税92.6万元人民币。 11月30日适逢CEPA实施700天,海关总署、商务部共同主办“CEPA贸易及通关便利化论坛”,以推进CEPA的进一步落实。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