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EPA为国内船代业注入了新鲜"血液"。记者日前在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获悉:7月下旬,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资格,成为在CEPA框架下首个获准经营国际船代业务的香港航运企业。
根据CEPA的规定,向港澳开放17个服务行业包括航运服务、货运代理、物流、仓储、公路运输等领域。今年上半年,东方海外货柜航运公司在取得CEPA的批准书后,已先期获得了海运服务、货代服务、公路卡车和汽车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服务等五个方面的资格。此次获准经营国际船代业务,是属CEPA批准书指定的海运服务项目,其国际船代经营范围主要是为其自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船代服务。
作为香港最大的班轮公司,东方海外货柜航运公司是改革开放后最早进入中国内地的航运企业之一,目前已在内地24个城市设立有班轮服务、物流、仓储等办事处和分公司,其中合资经营的企业2家。
据介绍,近年来,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先后在上海、深圳、宁波、青岛、厦门、大连、天津等7个港口开辟了国内至美西、美东、欧洲、地中海、中东等数条集装箱班轮航线,每周航班达57班次。在获准经营国际船代业务前,其所有班轮代理事务主要交由联合船代、外代、中国船务代理、华港船代等4家船代公司办理。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之昌称:"获准经营国际船代业务后,还未有单独成立船代公司的意愿,但相关船代业务将于今年底、明年初逐步从上述4家船代公司接受过来,最终由自己独立运作"。
他表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将抓住CEPA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加强与内地港口、海关等多方面的合作,积极开展国际船代业务,促进合作与发展。他同时透露,8月16日,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在新疆设立的内陆网点正式开张运作。至此,除西藏、贵州外,东方海外货柜航运已把港口服务延伸到了所有其它内陆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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