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5〕47号
各市(州)人事局、外经贸(商务)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37号文件的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9月10-11日举行。
9月10日上午8:30-11:30考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考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9月11日上午8:30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 每人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本条第1款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5年有效期限内),并符合暂行规定中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外经贸外语”科目,只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地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软盘和《免试科目登记表》(见川人办发〔2003〕111号文附件2)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报考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军转培训中心(地址:新华东路2号,电话:86531586,联系人:何亚非)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川人办发〔2003〕111号文附件1),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申报表(一式二份)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考生,还须持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合格证书(有效期限内)原件及复印件,需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须交验原外经贸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
3.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考生直接到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邮编:610081,电话:83221334)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各市、州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交报名点核实后,由各报名点将复印件于5月10日前统一寄省商务厅人事处审查确认。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2005年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州在采集报名信息时加以注意。有关代码如下:
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02.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1.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考一科)01.外经贸综合业务 02.外经贸英语 03.外经贸俄语 04.外经贸日语 05.外经贸法语1.外经贸综合业务 2.外经贸英语 3.外经贸俄语 4.外经贸日语 5.外经贸法语
2.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 (考二科)01.外经贸综合业务 外经贸英语 02.外经贸综合业务 外经贸俄语 03.外经贸综合业务 外经贸日语 04.外经贸综合业务 外经贸法语
3.国际商务执业资格考试01.国际商务师1.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2.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五、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题均为闭卷考试;各科试卷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各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口语考试采取单独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1)的规定进行。
六、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口语考场设置根据考生人数和考试的总时间确定。
七、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打印,各地人事部门核对后分发。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按《考场规则》携带钢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不得使用铅笔、涂改带(液),严禁携带草稿纸、文字资料、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和国际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缴纳,需参加《外经贸外语》口语面试的考生还应缴纳口语面试费84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报软盘时一并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考试中心和考务支出。
九、有关培训的具体工作由省商务厅另文通知。
十、考试教材的征订。考生需订购考试用书请于4月底前到四川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联系人:周锦,联系电话:83221334)预订。
附件:1.外经贸外语口语基本程序及要求
2.2005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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